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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“成长教育基地”性侵案

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,时间:2025-11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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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某利用上述虐待、拘禁行为对学员形成的心理控制,采取胁迫、利诱以及拍摄视频等手段,多次对8名未成年女性学员实施强奸,其中包括3名幼女。

其间,赵某逼迫被害人长期服用避孕药,强奸行为导致多名被害人患有妇科病。

5月16日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赵某、王某某、陈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。

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,罪犯赵某利用在非法成立的某“成长教育基地”担任教员的身份,伙同其他多名教员采用殴打、辱骂、体罚、强迫劳动、关禁闭等方式对数十名未成年学员实施虐待和非法拘禁,逐步形成以赵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。赵某利用上述虐待、拘禁行为对学员形成的心理控制,采取胁迫、利诱以及拍摄视频等手段,多次对8名未成年女性学员实施强奸,其中包括3名幼女。其间,赵某逼迫被害人长期服用避孕药,强奸行为导致多名被害人患有妇科病。此外,赵某还实施了故意伤害、诈骗等犯罪。第一审、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赵某死刑,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。

罪犯赵某等人以未经登记成立的“成长教育基地”为依托,形成恶势力团伙、为非作恶,并以管理需要为由,隔绝家长与学员联系。赵某利用身份赋予的优势地位,以殴打、体罚等所谓的惩罚教育手段对被害人形成控制并借机实施性侵,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该案暴露出个别未成年人教育、培训机构无证经营、内部管理混乱、从业人员素质低下、相关监管缺失等问题。

原文为三个案件,仅此一案(“成长教育基地”)与本站有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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